长三角区域五地三方启动缉私司法协作机制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9月22日,长三角区域内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等五地海关缉私局与对口检察院、法院(以下简称五地三方),在上海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缉私司法协作备忘录》。

记者了解到,此次备忘录签署是长三角区域内海关缉私部门联合相关对口检、法机关,首次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为背景开展的司法协作创新,并搭建了协作平台。

备忘录充分吸收和借鉴了各级司法部门的意见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与会代表围绕理念一体化、标准一体化、制度一体化的协作目标,就如何在长三角区域内更好地开展缉私司法协作进行了研讨,并就信息互通、标准明确、工作联动、经验交流和法制宣传等五个协作领域达成共识。

备忘录明确,五地三方将加强缉私司法协作相关案件情况、工作举措、业务数据、公诉信息、判决信息、态势分析等的信息互通,以打通信息交流壁垒和藩篱为目标,设立联络员,固定信息载体,努力挖掘和拓宽信息互通的深度和广度。

五地三方将对具有长三角区域特点或共性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发布、共同研究,努力形成一批经得起检验的可执行可推广的缉私司法标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地三方还将加强“中央关注、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司法工作联动。在联合专项行动等系列案件侦办工作中,适时开展集中公诉、审判和宣传,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强缉私司法领域的理论研究和人员培训方面的经验交流。及时总结分享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各自现有教育培训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互通有无,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缉私司法协作经验成果。

五地三方加强缉私司法领域普法协作新模式的探索。经常性对社会和企业联合开展典型案例宣讲活动,不断增强企业和民众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长三角区域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

会议确立了今后长三角区域缉私司法协作的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五方所在地各单位联合轮值召集。

据介绍,仅在2017年至2019年的三年中,长三角区域内海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走私犯罪案件1941起,总案值超过422亿元,分别占到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同期数据的17.6%、19.9%。同期,长三角区域内相关检法机关受理各级缉私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达1148起,案值超过343亿元,涉税额超过91亿元,分别占到同期全国缉私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量的16.4%、15.7%和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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