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关于县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查处的3起酒驾醉驾问题通报如下:

1.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职员王涛危险驾驶问题。2020年12月25日,王涛饮酒后驾驶汽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醉酒驾驶。2021年4月30日,泗水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涛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1年7月,王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济河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余正峰酒驾问题。2021年3月15日,余正峰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酒后驾驶。同月30日,泗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余正峰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余正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圣水峪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蔡贞强酒驾问题。2020年7月17日,蔡贞强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酒后驾驶。2021年3月18日,泗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蔡贞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蔡贞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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