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规垂钓说“不”

日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港执法中队夜间中队联合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治安大队在应家湾水库查处一起违规垂钓行为。

当晚7时30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港执法中队夜间中队执法人员和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治安大队执法人员来到应家湾水库,大老远就看到水库岸边亮着几盏垂钓灯。执法人员沿着水库堤坝由南往北走,发现了几辆电动自行车停在岸边,几名垂钓爱好者正在垂钓。“师傅,你不能在饮用水水源地钓鱼,你违反了《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九条第五款。”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劝离,并暂扣渔具。

据了解,应家湾水库作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明令禁止垂钓行为。但仍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进入库区垂钓。“第一次来这边钓鱼,不知道这是饮用水。”一位垂钓爱好者说。

“将对违规垂钓者处以50元到200元的罚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港执法中队夜间中队队员傅波说。

钓鱼本身是一项健康运动,既能锻炼身体,又可陶冶情操,但不顾禁令在饮用水水源地垂钓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还会破坏水域生态环境,污染饮用水水体。有关部门在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的同时,也呼吁广大垂钓爱好者自觉爱护公共环境,不要到水库、公园等地垂钓,做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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