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轩

法律知识送到农民家门口

由 合永顺 发布于 综合

□ 普法·一线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 通讯员 程遥

“陈律师,俺给对象家10万元彩礼,如今她悔婚了,请问这笔钱能不能要回来?”1月29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范集居委会民法典宣传现场,居民小刘愁容满面地询问社区法律顾问陈少华。

陈少华告诉小刘,根据相关法律,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退回彩礼。“你可以登记一下,我帮你依法讨回彩礼。”

针对普法工作实际需求,1月至2月,宿迁市组织开展“进千村走万户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讲座、法律咨询、文艺演出、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把法律知识送到农民家门口。

进村居宣讲全覆盖

“解顾问,您好!前段时间,我10岁的儿子背着我打赏了3万块钱给直播平台主播,那可都是我的血汗钱,能要回来吗?”近日,泗阳县卢集镇桂嘴村村民老赵找到村里的法律顾问解学成,跟他说起了烦心事。

解学成耐心向老赵解释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并告诉他:“10岁儿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的3万元是可以要求相关平台退回的。”随后,解学成帮助老赵多次与平台、主播沟通,最终该平台将钱退给了赵某。

为让群众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宿迁市在“进千村走万户普法宣传”活动中,组织50多名优秀律师组成民法典宣讲团,由市律师协会统一培训后,分赴乡镇、村(居)开展宣讲。

“重点围绕民法典出台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进行宣讲,做到每个村(居)、社区不少于一场次的主题宣讲。”宿迁市司法局副局长戴诚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

本土化形式讲明白

“这样的宣传我们听得懂,回头就去村委说,咱们要依法配合村里工作!”泗洪县归仁镇江韩村村民何大爷在听完民法典讲解后高兴地说。

原来,何大爷村上的法律顾问朱茂平针对其对村里正在推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理解、有抵触的情况,结合民法典条文,给何大爷细致讲解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法规,让何大爷了解到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他人。

“能有专业人士进村宣讲民法典真是太好了,很多涉及农民权利与义务的新规定,把这些都研究透了,才能更好地回答村里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给出的答复也才能更有公信力。”在听过民法典讲座后,泗阳县裴圩镇陶万村党支部书记孟凡兵说。

宿迁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中,注重围绕农民群众关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相邻关系以及婚姻家庭关系等内容开展宣传,通过一个个法治故事和案例,采取本土化、通俗化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相关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告诉群众。

其中,宿豫区组织村(居)法律顾问、网格员、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大讲堂,重点对见义勇为免责、赡养老人、打击套路贷、公共空间治理、农村环境整治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条文进行详细讲解,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

民法典入户有实效

“在学用民法典活动中,我将民法典讲堂与道德讲堂相结合,还将民法典与《宿迁文明20条》融合,向村民们宣讲民法典创设的‘好人条款’‘英烈条款’‘自甘风险’等,以激励村民树立社会文明新风。”泗阳县裴圩镇普法志愿者张玉红告诉记者。

像张玉红这样扎根农村十余年的普法志愿者在全市还有300多名,宿迁市司法局利用他们每月到村里给干部群众上一节“法治课”的契机,发动他们加入宣讲队伍,让民法典进村入户传播更广。

不仅如此,在开展“进千村走万户普法宣传”活动中,宿迁市司法局精准谋划、积极创新,深入推动“三官一律”进网格,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通过普法微信公众号、村(居)法律顾问群、普法微博等线上方式,向农村干部群众推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宿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房庆忠说,做好农村干部群众普法工作,一直是全市法治宣传教育重要内容。“通过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推动了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不断提升,依法办事和自觉守法的意识不断增强。”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