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15日电(记者 李晓喻)《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15日正式签署。作为当前全球最大的自贸区,RCEP谈判历时8年之久,堪称“好事多磨”。
2012年11月20日,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的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期间,东盟十国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的领导人,共同发布启动RCEP谈判的联合声明,正式启动这一覆盖16个国家的自贸区建设进程。各国领导人承诺,将在现有经济联系的基础上,通过RCEP谈判,达成一个全面、高质量、互惠的区域自贸协定。
2013年5月9日,RCEP第一轮谈判在文莱举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以及东盟10国均派代表团与会。本轮谈判正式成立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三个工作组,并就三个工作组的工作规划、职责范围、未来可能面临的挑战等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2015年8月,RCEP第三次部长级会议期间,货物贸易市场准入谈判取得重大突破,各成员就初始出价模式达成一致意见,实质性市场准入谈判即将开始。
2017年5月,RCEP16个成员国举行第3次部长级会间会。此时,经济技术合作和中小企业2个章节已结束谈判,同时还有一些章节也即将结束谈判。
2017年11月,RCEP首次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与会领导人在会后发表联合声明,指示部长们和谈判团队加紧努力,以结束RCEP谈判。
2019年8月,RCEP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推动谈判取得了重要进展。在市场准入方面,超过三分之二的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已经结束;在规则谈判方面,新完成金融服务、电信服务、专业服务3项内容,各方已就80%以上的协定文本达成一致,余下规则谈判也接近尾声。
2019年11月,RCEP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举行。此时,历经27轮谈判,RCEP除印度外的15个成员国已经结束全部20个章节的文本谈判,以及实质上所有的市场准入问题的谈判。与会领导人发表联合声明,指示各方启动法律文本审核工作,以便在2020年签署协定。声明还称,印度有重要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所有RCEP成员国将共同努力以彼此满意的方式解决这些未决问题。
2020年10月,RCEP部长级视频会议举行。会议肯定了协定法律文本审核工作取得的实质性进展,决定为争取年内签署协定做好充分准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