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左翰嫡)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为医务人员划清基本行为底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在《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从严治理基础上,从内容到形式的一次升级完善:“《九项准则》制定过程中,我们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督促及时研判医疗卫生行业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和老问题新表现,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前提下作出相应的补充性禁令,如‘不实施过度诊疗’‘不准接受商业提成’,等等。”
今年以来,驻国家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将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情况纳入与国家卫健委党组专题会商内容,督促驻在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要求,以整治严重影响就医体验的患者身边事和败坏行业形象的微腐败为切入点,进一步明确当前行风问题治理的方向目标、工作重点、参照罚则,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补充扩展内容的同时,《九项准则》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党规党纪、部门规章,增加了处罚参考依据:对于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法律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九项准则》强调了医疗卫生机构对行风管理的主体责任,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行风管理的监督责任。尤其强调对未能落实《九项准则》的行政部门以及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要进行问责,提升政策效力。
驻国家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贯通各类监督力量,聚焦打击行业乱象、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全链条整治、开展廉洁从业专项行动、构建“互联网+监管”行风举报平台、实施大型医院巡查等行风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通过贴近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持续压实责任,确保行风建设“组合拳”落地见效。
“将行风工作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整治和查处,推动行风持续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驻国家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