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书记黄逸彬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普宁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书记黄逸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逸彬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参加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金;组织观念淡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追求低级趣味,沉迷赌博;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纠纷处理、工程项目推进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逸彬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逸彬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揭纪宣
来源: 揭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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