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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利用网络总对总查控系统成功执结一起小标的民生案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10月份,原告杜某与合伙人王某、阚某、霍某在被告夏某处承包了装修浴池工程。工程完毕后,夏某以资金紧张为由一直拖欠杜某等人48000元的装修工程款。
2018年,在杜某的催促下,夏某向原告杜某支付了28000元部分款项。余下的20000元,夏某以无钱为由拒不偿还。无奈之下,杜某将夏某诉至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并胜诉,但夏某仍然不履行给付义务。
2020年,杜某向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夏某一直拖欠的装修工程款。法院经审查该案符合立案条件,于2020年11月9日立案执行。
收案后,执行法官查阅卷宗后,决定对夏某采取“双管齐下”措施,促使其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一方面在第一时间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以邮寄方式送达给了夏某,并多次打电话给夏某向其讲述相关法律法规,陈述其中利害关系及如果继续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会面临的强制执行措施;另一方面通过网络总对总查控系统,与银行沟通协调,冻结夏某所有银行账户,让其寸步难行。
终于,在法院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下,夏某同意将剩余的20000元欠款还给杜某。至此仅历时8天,一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成功执结。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李易书
通讯员 温丽娇
图片由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