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长三角等11省份门诊费跨省直接结算,就医有何变化?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2月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联通京津冀、长三角、西南五省等12个先行试点省际间的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启动试运行。

按照要求,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四川、云南、西藏等11个省(区、市)的统筹地区,以及贵州省本级和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联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同时,还将开通1.02万家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1.18万家定点药店,具体信息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今年年初,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份新增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加上上述京津冀、长三角、西南五省这12个统筹地区,进入全国门诊费跨省结算系统的省份已达到了27个。

何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实现了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对看病就医有什么变化?对患者而言,在国家平台上已备案的医保患者异地就医,在看门诊时,可以使用自己的医保卡,从过去的“垫资报销”变为医保卡直接结算。

记者了解到,在试运行启动前,国家医保局也做了相关准备工作,在确保结算系统畅通的同时,先行试点省际间进行了交叉实测工作。按照国家医保局的安排,试运行启动后,将优先保障就医集中地与参保人流出量较大地区间的跨省直接结算业务实测,并确保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顺利办理跨省直接结算业务。

这是什么意思呢?比如说,北京医疗资源集中,可算作就医集中地。如果某省有大量参保人到外地去就医,那这个省就是“参保人流出量较大地区”。国家医保局将优先保障北京和这个地区的结算实测。

据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医保局还对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相关培训,确保了窗口结算人员熟悉并能够操作相关业务。还保证定点医药机构和经办机构的联络渠道畅通,能够第一时间解决结算故障等问题。

有媒体报道,今天,已经有宁夏的参保人在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实现了在门诊就医的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据宁夏通报,自治区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就可在全国已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刷卡结算。门诊大病跨省直接结算还将适时扩大结算范围。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陈思 校对 吴兴发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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