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亿元!市北区法院审结一起标的额过亿商事案件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侯祥家 通讯员 张淦 青岛报道

近日,市北区法院审结一起标的金额约2.9亿元的商事案件。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21】27号文件)于2021年10月1日实施后,市北区法院受理的首件标的金额超亿元的案件。

《通知》中明确全国各级法院管辖一审民商式案件的标准发生了变化,并规定“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或者均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本案即属此种情形。

本案原告某银行请求提出判令A公司立即偿还某银行借款本息共计290448193.72元等6项诉讼请求。该案于2021年12月正式立案,海琴法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完毕,判决支持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书已依照法律程序送达各方当事人。

另外,市北区法院海琴法庭还受理了一起标的超3亿元的合同纠纷案件。目前该案已经按照当事人申请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后续审判工作有序进行中。

市北区法院为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事诉讼需要,准确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规定,合理定位基层法院民事审判职能,快速高效,便利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提升了审判质效,让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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