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公在房本上加自己名,因为不懂新婚姻法,她闹出了笑话

最近闺蜜遇到了烦心事。婚前男朋友全款了一套房产,当时因为准公婆出资较多,于是只写了男朋友一人的名字。如今男朋友变老公,闺蜜就想让老公在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图个心安,毕竟人已经嫁过来了嘛。

老公倒也没说什么,可公婆听到了就极力反对,还说闺蜜太有心眼,靠不住。老公不知道听了公婆的什么话,也开始跟闺蜜僵持不下。一家人因为这个事闹了个人仰马翻。

这事被我当律师的朋友知道后,他笑了。说这家人不懂新婚姻法,要是哪怕懂一点,也不会因此闹成这样。其实闺蜜根本没必要提加名,因为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不管婚后加不加她的名字,房子都没有她的份儿。

让老公在房本上加自己名,因为不懂新婚姻法,她闹出了笑话


婚前房产,写谁名字就是谁的,如果是全款购房,婚后加了另一方名字也无效

如今新婚姻法加强了对付款买房一方的保护,婚前买房,房本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尤其是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也无效。闺蜜家就属于这个例子。

让老公在房本上加自己名,因为不懂新婚姻法,她闹出了笑话


婚前房产,如果是男方只付了首付呢?那房子归谁,要看房产证上的名字。

如果名字只有男方一人,房子就属于男方。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女方保留有还款凭据,如果两人离婚,男方需支付女方还的贷款部分,外加房子的相应增值即可,房子和没还完的贷款还是男方的。

围绕“另一方保留有还款凭证”,这里面其实隐藏了很多信息。

比如说,女方婚后跟男方共同还贷,但是女方是把现金给男方,让男方再去还款,那以后女方很难拿出自己的还款凭证。如果婚姻解体,女方的利益就很难得到保障。

又比如说,双方约定好,男方工资用来还款,女方工资用来贴补家用。这其实又是女方吃亏。为什么?因为女方仍然没有还款凭证呀!

婚前房产还有一种情形,是男方出首付,女方出装修费。房子写在两人名下倒也罢了,如果只写在男方名下,这种情况下女方也是吃亏的。

因为毕竟房子所有权归男方,房子是一直增值的,但装修费可是一直缩水的。一旦两人分开,原来的五十万装修款可能只给估值赔偿二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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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如果是男方父母全额出资,落在男方名下,房子归男方一人所有

有的父母会问,婚后想给小两口买房,那房子产权到底归谁?得看父母出的是不是全款。如果男方父母出全款,只写男方名字,那房子只归男方所有。只写女方名字,房子归男女双方所有。男女两人名字都加了,房子归两人所有。

如果男方父母付了首付,不管房本上写不写女方名字,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声明是给男方的。不过真要离婚了,男方可以适当多分点。

当然,夫妻两口子过日子,肯定不是奔着最后分道扬镳分房产的方向走的。只是说,对新婚姻法多了解些,知道自己的权益有哪些,心里会更加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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