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万到手八千几天后却被追债10万 莒南警方侦破一起敲诈勒索案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徐向田 季新宝 临沂报道
借一万给八千,写借条时却让写十万,并让借款人写一个收到十万元钱的收据。你没有看错,出款人就是如此套路借款人:“没事,以后你还可以用(借)钱”;而当借款人说用不了那么多时,对方则称先写上十万,以后可以随时改。可是几天之后借款人就接到了一个陌生人讨要十万元的“欠债”的电话……
现年23岁的朱某是一临沂市某技校的学生,因为一些事情急需要一笔钱,于是便通过别人介绍与莒南县洙边镇某村22岁的孙某钦认识了。孙某钦同意借给朱某一万元,但声称利息是每天四十元,且得先扣除2000元的利息,也就是说只能到手八千。因为着急用钱,朱某无奈也同意了。可是在写借款合同时,对方却让其写一张十万元的借据,面对一头雾水的朱某,孙某钦解释称:“多写点以后方便你再用(借)钱。”见如此大的数额朱某当即表示用不了那么多钱,可对方却一副无所谓的态度称:“没事儿,你先这样写上十万,以后可以随时改。”听到如此解释,朱某将信将疑地在借条及收据上签了字。
孙某钦见朱某软弱可欺,便想着在他身上好好地“赚”一笔。见对方轻易被骗写了一张十万的借条后,他又以各种说辞诱导朱某将其名下的汽车办理车贷37800元,并以信用卡还款的名义将车贷款全部骗为己有。事后,孙某钦伙同他人以欲持欠条、收到条到朱某家要钱,到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恐吓,敲诈勒索朱某3万元。
在接到报案后,莒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很快侦破了此案。6月14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孙某钦及其同伙孙某琳被莒南县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