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媳妇集体失踪 两人被取保候审

  外地媳妇集体失踪两人被取保候审。婚姻诈骗近年来频频发生,尤其是外地媳妇,湖北兴山4村民在云南找媳妇,没多久就集体“失踪”。5月10日,兴山县公安局通报,因涉嫌诈骗罪,该团伙3名嫌疑人已相继落网,目前,因涉嫌诈骗罪,杨某、罗某、阿花已被兴山检方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外地媳妇集体失踪 两人被取保候审

  2009年,兴山榛子乡村民阿虎(化名)在云南宁蒗县打工时,认识了当地姑娘小雪(化名)。不久,小雪跟随阿虎回到兴山老家结婚生子。

  2012年底,阿虎的好友阿江(化名)请他帮忙在云南物色女友。经小雪联系,杨某和阿英(化名)父女来到兴山,阿江对阿英很满意。杨某索要了4万元彩礼后离开,阿英则留在阿江家生活。

  阿江和阿英登记结婚后,一些村民纷纷委托阿英帮忙介绍云南姑娘。于是,阿英和阿江夫妇带着三名小伙子赶赴宁蒗县相亲,由杨某负责接待。相亲都安排在晚上,阿英的父亲每次单独叫一名小伙与姑娘见面。

  相中一个,由男方给付杨某数万元的彩礼,将姑娘领回兴山生活。三名小伙子中,最少的给了4.8万,最多的给了8万元。尽管如此,但是3名女子却找各种原因未能与男方办理结婚登记。

  2013年12月24日,村民阿辉(化名)的女友小尹(化名)称身体不舒服,要去兴山县城检查。天黑后,阿英趁同去的阿辉及同伴安排住宿时,带着小尹等4名女子集体“失踪”。

  阿辉等人随即报警,兴山警方进行并案侦查,并赶赴云南宁蒗县调查取证。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民警相继锁定了4名女子和杨某的真实身份,发现其中两名女子在安徽、四川等地也实施过婚姻诈骗。

  2016年,5名嫌疑人被警方展开上网追逃。2017年1月,嫌疑人杨某、罗某、阿花(化名)被抓获。由于罗某残疾并患有重度传染病、阿花怀有身孕,两人被取保候审,杨某被押解回宜昌。目前,因涉嫌诈骗罪,三人已被兴山检方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婚姻诈骗罪构成

  刑法条文方面

  从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及特殊主体身份,比如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规定等等。在诈骗犯罪中,将诈骗犯罪的主体进行限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外地媳妇集体失踪 两人被取保候审

  司法实践方面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或近亲属间的故意伤害犯罪,被刑事追究的也不乏其例,只是在处理上考虑双方的特殊关系,与在社会上作案予以区别对待。婚姻关系并非是免责条件,如果因为有婚姻关系,就把诈骗犯罪的主体要求为非婚姻关系的双方主体,显然违背了刑法关于诈骗罪为一般主体的规定。

  准确把握处理以婚姻骗财的案件,区别不道德婚姻和婚姻诈骗犯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和判断:

  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第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第三,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第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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