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摔下电动车被过路车撞破头 交警提醒:骑车载人应戴好安全头盔

幼童摔下电动车被过路车撞破头 交警提醒:骑车载人应戴好安全头盔

  幼童伤势不轻,目前仍在保守治疗中。

  为了省时省力,许多家长选择驾驶电动车接送孩子,让孩子站立在车前踏板或坐在后座上,然而这样做的安全隐患可不小。近日,在洛江发生了一起令人揪心的交通事故,一名站在踏板上的幼童从电动车上摔落,还被对向行驶的电动车撞到了。事故发生后,孩子头部伤势不轻,经送医救治目前还在保守治疗。

  事件始末

  幼童从电动车摔落 头部被过路车撞伤

  5月1日下午4时18分许,黄女士驾驶二轮电动车,车前踏板处站着一名年仅1岁9个月的幼童。当途经洛江区万安街道阳光国际和润家超市门前道路时,幼童不慎从黄女士所驾驶的电动车左侧摔落。林某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正好途经此处,撞上了摔落在地的幼童。

  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由于路面较窄,两车的行车距离较近,林某发现孩子摔落后反应不及,急打车头方向尽可能地避开,但已经来不及了。事故发生后,孩子的右前额磕出了一个洞,流了不少血,心急如焚的黄女士赶紧抱起孩子跑到附近一家诊所止血。

  黄女士称,孩子还小,不放心让他坐在后座上,心想让他站立在前面脚踏板上自己能照顾到,相比后座应该更为安全。谁承想,就是这样错误的决定,以及交通安全意识的缺乏,导致了该起事故的发生。

  目前,经医生诊断,孩子颅脑损伤、右额骨凹陷性骨折、右额部硬膜外血肿,头部右前额缝3针,因孩子太小,建议目前先进行保守治疗。黄女士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

  骑车载人须按规范 应给儿童戴上头盔

  据交警介绍,在该起事故中,黄女士驾驶二轮电动车时,若能给孩子戴好安全头盔或许会减少此次事故对孩子的伤害,如果没让年幼的孩子站在前脚踏板上,按操作规范驾驶,或许该起事故就不会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载人,处以50元罚款。

  如今伴随着学校全面复课复学,许多家长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其中仍然存在随意横穿道路、不戴安全头盔、超员、逆行等违法行为。交警提醒,该起事故的发生令人揪心,希望广大家长吸取教训,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守护孩子的安全出行。六一就快到了,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开开心心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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