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辆儿童自行车
从济南章丘区姜先生所在单元楼的22楼扔下,
落到三楼平台上,
车轮已经被摔变形。
这样的事情
在姜先生所在单元楼发生了不止一次。
危险物品频从天降
居民心惊胆战不敢出门
在济南章丘区诺德名城小区
事发的单元楼有31层,居民表示,
之前就经常有人从高层扔下来生活垃圾等物品。
周围的地砖、钢化玻璃、房檐
都有被砸碎的痕迹
居民楼的三楼是一个公共平台,
楼上的住户经常在这里晾衣服,
现在因为高空抛物,
大家都不敢使用这个平台。
扔下来的物品有时会落到街边的商铺门前。
有次一个铁索从天而降,
落在离行人只有一米远的地方。
姜先生住在三楼平台旁边,
经常听到高空坠物的巨响。
抛物者行踪难觅
业主自掏腰包安监控
为了找出这个罪魁祸首,
姜先生自掏腰包安装了三个摄像头。
但因涉及居民隐私,楼道内无法安装监控,
仅能从单元楼外侧拍到抛物者从高层扔东西的过程,
却没能拍到这个人是谁。
“高空抛物”被写入《民法典》
情节严重或可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即禁止从建筑物中抛之物品。
律师认为,姜先生所在单元楼的高空抛物案件中,抛物者有多次高空抛物行为,且物品大、楼层高,或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可以进行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来源:齐鲁晚报、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