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作为出租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发现了安全隐患,还不听劝阻、不整改的话,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近日,乐清警方对8名因不整改消防隐患的出租房房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自全市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夏季攻防一号行动等工作开展以来,乐清警方安排警力深入开展消防检查,发现金某、许某、蔡某等8名房东管理的出租房存在大量消防安全隐患,如厨房与卧室未物理分隔、逃生通道使用木楼梯、疏散指示标志缺失、电瓶车违规充电、电线未套管等问题,并在检查期间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但在近期的复查中,警方发现金某、许某、蔡某等8名房东并没有对相应问题进行整改,仍心存侥幸。对此,乐清警方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规定,对他们依法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