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气来袭,似乎在有意无意地提醒“高温补贴”的事儿。《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可见,白纸黑字,发放“高温津贴”是有明文规定的。
不过,高温补贴都到位了吗?难说。长期以来,我们都能从媒体报道中看到高温补贴被变向克扣的情况……“劳动者必须提高相关维权意识,毕竟领取高温补贴也是自己的正当权益。”话虽有理,但对于许多劳动者来讲,他们的“维权成本”较高,说不定还会因此丢了饭碗,只得吃哑巴亏。从这个角度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比仍处于弱势,能否领到高温补贴,基本就“看领导心情”。因此,部分劳动者提到高温补贴时的无力感,必须依靠相关部门出手相助。
如何“出手”?不妨多走出“家门”看看,结合实际情况“软硬并举”。比如多下去和一线的劳动者沟通交流,了解真实情况;主动走进用人单位,在宣传相关规定的同时督促其落实高温补贴;走访中若发现恶意克扣高温补贴的用人单位,要及时依法依规矩处置,并跟踪整改情况……
“高温补贴”,不只是钱的事儿,它是社会关怀劳动者、尊重劳动者的积极体现,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真正意义的“补贴”,其实是温暖劳动者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