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气爆善款还有内幕?台“监察院”3案由曝光

高雄市2014年7月底发生的石化气爆案,台“监察院”近期进一步调查后认为,高雄市府处理灾害救灾事宜,不当运用民间捐款购置机关执行业务所需设备,且迄未厘清所提报59个计划的拟定与审议过程,均未确实叙明符合《气爆捐款管理作业要点》第4点核款规定。

“监委”李月德、陈庆财、杨美铃、江明苍、江绮雯调查指出,第一,经“审计部”查核发现,有“捐款运用执行进度欠佳、修缮补助未订定一致性的屋损评定及审查标准、房屋毁损补助金未依规定,切实取得详实资料验证救助者身份,即发放等内控机制未臻周妥、慰助金溢发或重复发放及溢领影响营业慰助金等缺失”,高雄市政府允应积极补正确实改善,以昭公信。

第二,调查也发现,依据“灾害防救法”规定,民间捐助救灾的款项,由政府统筹处理救灾事宜者,应专款专用于提供与灾民救助直接有关的事项,不得挪为替代行政事务或业务的费用。菊市府所提报59个计划的拟定与审议过程,均未确实叙明《气爆捐款管理作业要点》第4点核款规定,洵有未当。

但经调查发现,高市府使用经费上,多有购置平时执行业务所需的设备,或是出境考察、E化公务系统,连同“高雄市731气爆纪念装置艺术”设施维护费使用也纳入其中,未避免非直接关联之运用,导致社会观感不佳,恐将影响捐款者未来捐款意愿,难辞其咎。

第三,高雄市府委任律师提起民事诉讼,向应负赔偿责任者请求赔偿,其律师费用以善款支应,是否与法理相符已有可议;市府竟还无视请求金额多寡,即使个案求偿金额未达1万元新台币,仍以每案1万元的律师费进行诉讼,此做法亦遭质疑。另经查高雄市府有未确实开立捐款收据状况。

据传,蔡英文新提的“监委”名单中包括陈菊,而且内定她出任“监察院长”。蓝营对此一直很有意见,前“蓝委”孙大千数度表示,陈菊若担任“监察院长”,她在高雄市长任内的庆富案、气爆善款使用等争议案,还查得下去吗?

网友也在脸书社团“谢龙介之友会”发文表示,“该关为什么不抓去关?只因叫X菊吗?”、“拖了这么久,总算是听到正义之声”、“不要雷声大雨点小,贪腐就是严办”、“赶在X菊接‘监察院长’前赶报告,否则换人后,谁还敢纠正上司?”。但也有网友表示,“监委有在查案,该给他们肯定”。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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