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5月,共收到有关单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函59份。”今年以来,黔南州纪委监委精准履行监督专责,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及其他监督成果,切实为干部选拔任用严把政治关、品行观、作风观、廉洁关。
在具体工作中,黔南州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省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受理事项范围和受理人员范围把好审核关,明确由州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受理和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履行把关职责。
“干部提拔任用‘程序关’必不可免。”据黔南州纪委监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收到有关单位来函后,州纪委监委组织部研判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对属于权限范围的,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受理程序启动来函廉政审查工作,拟函分送给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监督检查室等有关部门对所掌握的干部廉政情况分别审核,牵头部门全面收集各职能部门反馈的意见,并认真梳理、汇总、核对。
经过集中讨论分析后,科学严谨提出意见建议,做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全面真实。
与此同时,为确保向来函单位精准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审查意见,切实排除有“硬伤”的干部,选出好干部,州纪委监委严把回复关,在出具正式书面意见回复时做到坚持实事求是、谨慎全面和客观公正,对发现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有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纪检干部,从严从重查处。
“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程序,严明廉洁从政纪律,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把好选人用人廉政关。”黔南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黔南州纪委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