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事故处理驶入阳光快车道
汽车在给广大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道路交通事故也在不断增加,审理好这类案件已成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2018年2月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为了推动这项工作,2019年4月16日,全市法院对“道交一体化”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经过积极探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加强硬件建设 配齐配强队伍
2017年11月28日,《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发,2019年9月1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吸纳我市全部县(市)区作为试点地区开展工作,全市试点基层法院由两个增加为9个,达到全覆盖。
滑县人民法院新建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道交事故调解室、审判庭等设施齐全。北关区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已初步建立,配备了5名人民调解员和1名专职平台管理员以及办公桌椅、柜台等。安阳县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硬件设施已建设到位,审判庭已布置完毕,视频直播系统已安装运营,审判庭已经投入使用。汤阴县人民法院对新的工作场地进行装修,新工作场地面积增大,为法院、公安、保险公司等多机构联合办公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保障。去年10月24日,殷都区道交一体化调解站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举行揭牌仪式。去年10月18日,文峰区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在市公安交警支队第二大队正式挂牌成立,且该院与文峰区司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第二大队成立文峰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已经开始全面投入工作,工作成效显著。林州市人民法院设立“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并整体搬迁到林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另外,各基层法院均明确了1名以上员额法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道交一体化工作。
协调联动机制 突出工作创新
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3次下发工作通报,督促、指导各基层院与公安交警事故处理部门、保监会、司法局等单位对接、协调,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试点法院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保障场地、人员、调解经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道交纠纷特点,规范调解、裁判以及保险理赔等环节的损害赔偿标准与证据规则。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和数据共享,搭建“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在责任认定、理赔计算、在线调解、在线鉴定、在线诉讼、一键理赔等方面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在线服务,以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高效快捷、公平公正处理。各基层法院均已申请开通“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并在工作创新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应用。例如滑县人民法院及北关区人民法院分别与中国人寿财险河南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由各基层法院管辖的河南省涉及中国人寿财险的交通事故案件全部委托安阳人寿财险公司代理,进一步缩减道路交通纠纷的调解时间、审判时间和理赔时间,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切实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保险公司等各方的权利。
全市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公正高效处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路、多办事,极大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11月29日,全市共接收调解案件3855起,申请调解案件总金额达14185.77万元,调解成功案件1986起,调解成功达成总金额5428.7万元,居全省第三位。
来源:安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