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多次警告无效,交警对该车进行强制破窗,但陈某依然不配合检查,哭着说“害怕”不愿做呼气检测,直到交警警告她再不检测将送医院抽血,她才肯配合。结果其呼气检测值达到17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见此结果,陈某开始求情,让交警给个机会。见交警不为所动,她突然情绪崩溃哭诉:“你们为什么就不能放过我?”
交警则反问她:“那谁放过那些无辜的市民呢?既然喝了酒开车,就不可能放过你。”
后经抽血检测,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55mg/100ml,坐实了醉酒驾车的事实。
然而进一步调查却发现,陈某此前已有两次喝酒开车被查处的“前科”:
2015年8月18日晚,陈某酒驾被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被记满12分;2017年4月9日凌晨,陈某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刑罚,当时陈某曾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忏悔,称自己对不起家人、对不起朋友。
没想到,3年后,陈某竟再次醉驾上路。
最终,陈某因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继续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500元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也再次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调查,她将又一次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