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跨区域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

国内首个跨区域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

7月30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示范区复议委员会)成立仪式在上海市司法局举行。

示范区复议委员会由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三省一市司法厅(局)联合组建,主要任务是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等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同时,示范区复议委员会的专业咨询范围还将扩展至长三角区域,通过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以“同案同判”为目标,不断推动三省一市行政复议机构案件审理标准的统一。今后,示范区复议委员会还将根据需要为长三角区域重大决策和行政执法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推动三省一市的法治协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据悉,示范区复议委员会按照“符合改革方向与法律规定、不破行政隶属、不动机构编制、积极探索跨区域合作”的原则组建,依托现有行政力量,不另行设立专职人员和常设机构。主任由三省一市司法厅(局)长担任,副主任由三省一市司法厅(局)分管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担任,委员共84人,主要从三省一市精通法律及相关业务工作的人员中遴选,既有来自复议机构和执法部门的实务工作者,也有来自社会团体、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其中,来自复议机构以外的非常任委员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二。

考虑多地协作实际,示范区复议委员会将采取召开咨询会议、组织委员书面提交意见等多种形式进行案件咨询讨论,且每次参与案件咨询讨论,三省一市均应有委员参与,以体现跨区域多地协作的特点和要求。

国内首个跨区域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

成立仪式上,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江苏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柳玉祥,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代表四地司法厅(局)签署了包括《关于联合组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意见》在内的合作协议,为示范区复议委员会揭牌,并向与会委员颁发聘书。

陆卫东表示,行政复议跨区域合作大有可为,希望示范区复议委员会充分发挥“复议外脑”和“专业智库”功能,按照服务国家战略的要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努力在跨区域案件受理、调查、调解、决定、执行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探索出一条行政复议跨区域合作的特色之路,并在此基础上,更好地促进三省一市依法行政和法制统一 ,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更有利的法治保障。

柳玉祥表示,要充分发挥示范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平台优势、专家优势、联动优势,强化联动融合、合作共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疫情纠纷、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作用,通过个案审理、类案指导,发现解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将行政复议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让行政复议成为推进长三角域内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助推器”。

马柏伟表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努力把示范区复议委员会建设成为展示我国复议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要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更好发挥示范区复议委员会的重要作用。要建立健全配套机制,切实保障示范区复议委员会的顺畅运行。要以成立全国首家跨省域复议委员会为契机,努力在推动特色区域复议委员会建设中彰显长三角担当、展现长三角作为,为全国贡献更多的改革经验和成功样板。

姜明表示,推进行政复议领域一体化建设,是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应有之义和具体举措。安徽将以此为契机,在促进沪苏浙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方位交流和深层次协作等方面,坚持高站位彰显安徽担当,高标准发挥安徽作用,高水平作出安徽贡献。坚持互促共进,着力打造行政复议共享新体系;统一裁量标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一体化建设。

示范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代表、三省一市司法厅(局)相关工作人员等约70人参加活动。

作者:张晓鸣

图:孙伟忠
编辑:徐晶卉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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