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环绿带河边,非法捕鱼者没有了

来源 | 闵行检察

日前,在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公益诉讼“回头看”督察组来到了闵行区实地开展专项督查活动。上海市政协委员、奉贤区二级巡视员顾德平,作为督察组成员参加活动。

01 听取情况汇报

督查组听取了闵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和本次重点督查案件的办理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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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某大型超市经营霉烂食品案

2020年2月下旬,闵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多名网友反映辖区内某大型超市存在出售霉烂食品的行为,经调查,有多名市民通过拨打上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电话或者在“大众点评”网留言评论等方式,反映在该超市购买到霉烂食品,主要集中在水果和肉类,其中9条评论中附上了购买到的霉烂食品的图片甚至单据,说明上述情况并非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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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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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闵行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

1、对市民反映的该超市出售霉烂食品的情况,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并视情进行立案查处。

2、通过约谈超市方、提出管控措施等方式,要求该超市提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规范对售卖食品的查验制度。

3、排查辖区内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存在类似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查处的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

该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并及时函复闵行区检察院。

回头看

整改后,检察人员经两次实地回访,均未再发现超市货架上存在霉烂食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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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雅乐路莘朱路附近河道非法捕捞案

今年4月,闵行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人员先后在闵行区华漕镇雅乐路以北、靠近南梁山队一侧的河道和闵行区莘庄镇莘朱路以北、莘庄梅园公园以南的河道上,共发现3名男子在禁渔期将疑似地笼网的网兜放置在水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有关“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规定,破坏生态,致使生物多样性减少,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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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

1、对上述河道的非法捕捞行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视情进行立案查处。

2、对辖区内的河道加大巡查力度,清理拆除擅自设置的捕鱼网具和设施。

该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执法大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查处力度。

回头看

检察人员对上述两条河道分别经两次和三次实地回访,均未再发现非法捕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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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02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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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向左滑动

03 监督评议

实地考察结束后,督查组再度回到会场,并进行监督评议。督查组对案件线索办理情况、检察建议及回函整改情况等进行了全面了解,认为检察机关及时发现线索,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的形式凝聚监管合力,督促行政机关更好履职,而行政机关也高度重视、反应迅速、处置有力,对辖区内工作的推进宣传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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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成员同时表示,通过两起案件的“回头看”督查,深刻感受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工作中充分沟通与互动的重要作用,通过形成工作合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希望能继续保持,也希望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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