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至今已经半年了。那么在这半年的时间里,都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果?昨日,环保部通报了这半年以来在新环保法下的成绩单,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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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成果:半年关停取缔9325家污染企业
环保部5日通报今年上半年环境监管执法“成绩单”,统计显示,上半年全国共检查企业62万余家次,责令停产15839家,关停取缔9325家,全国实施“按日计罚”涉罚金逾2.3亿元。
今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第一年。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多次强调,一部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要让它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为此,环保部门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的环境监管执法。
据统计,今年1至6月,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92件,罚款数额达23635.09万元;全国查封扣押案件1814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1092件;移送行政拘留782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740起。
此外,今年上半年,环保部对减排存在突出问题的5个城市实行环评限批,对37家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对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火电企业扣减脱硫电价款5.1亿元。
约谈,是强化地方政府环保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环保部已对10个城市实施约谈,直接约谈两个地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协调区域环保督查中心约谈长春、沧州、临沂、承德、吕梁、资阳、无锡、马鞍山等8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数据显示,仅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管辖区域,被约谈后,沧州市、驻马店市、保定市、承德市分别有29名、7名、3名、18名相关负责人被批评、警告或免职。
环保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伴随环境监管执法趋严、趋实,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污染企业的底线意识、环保部门的创新意识、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环保部门将通过部门联动执法、规范执法环境等举措,创新执法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新环保法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已经于2015年1月1日施行。至此,这部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完成了25年来的首次修订。这也让环保法律与时俱进,开始服务于公众对依法建设“美丽中国”的期待。
因为环保法牵涉面甚广、争议较多,这次修法破例进行了第四次审议才得以通过。由此,我们可以说,这是一部凝结了中国环保治理智慧,吸取了之前经验教训、能对症下药的成熟立法。
新《环境保护法》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是一部能对民怨极大的污染现象打出硬拳头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