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殴辱17岁少女 强拍裸照令人发指

  8人殴辱17岁少女,强拍裸照令人发指。昨天(13日),鹿城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蹇某、徐某、王某甲、陈某、娄某、施某、潘某、王某乙强制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分别判处上述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八个月,缓刑一年不等。

8人殴辱17岁少女 强拍裸照令人发指

  八名被告人除王某乙为成年男性,其余被告人均为女性,犯罪时基本在18周岁以下。八人中,五人为职高在校学生,其余三人均无业。案件事发今年春节放寒假期间,三名被害人中最小的仅15岁。

  在酒吧看人不爽轮流扇人耳光脚踢人

  今年2月18日,是正月十一

  蹇某(19岁,四川苍溪人)、徐某(19岁,温州人)、娄某(18岁,黑龙江鸡西人)、陈某(17岁,泰顺人)等在市区某酒吧跳舞。

  凌晨1点左右,她们因看着同在酒吧跳舞的被害人小娟(化名,17岁)不爽,便以小娟搂了徐某的男朋友为由,将其拉到该酒吧门口通道楼梯口边,对小娟轮流扇耳光、用脚踢踹、并强迫小娟脱光上衣裸体跳舞。

  其间,蹇某等人还拍下小娟被打视频和跳舞视频,并上传至众人组建的微信群“伐木累”。

  为了不再被欺负受害者加入欺凌团伙

  当天晚上10点左右,徐某等人在市区某蛋糕店门口偶遇了被害人小婷(化名,15岁)。

  徐某等人以在学校与小婷有过节为由,伙同娄某将小婷强行带至某快捷酒店一房间内。在酒店房间内,蹇某、徐某、娄某、陈某、施某、肖某分别对小婷以扇耳光、踢肚子等方式殴打。

  其间,徐某还将小婷带至卫生间,用扫把敲打小婷的头部,用水淋湿其身体。

  当晚11时许,这群人将小婷一同带到某KTV,玩到次日凌晨1时许,蹇某、徐某等人让陈某及其男友王某乙(男,21岁,温州人)将小婷带回酒店房间看管。

  接着,蹇某、徐某与娄某、施某、潘某、肖某在KTV门口,以王某甲与娄某的“男神”微信聊天为由,将其带至KTV附近,以扇耳光、用脚踹等方式进行殴打,后又将其带至上述快捷酒店房间内。

  一众人再次对被害人小婷进行殴打。被害人王某甲在娄某的要求下,为了不再被这伙人欺负,也参与“欺凌团伙”殴打了小婷。

  其间,蹇某、徐某要求小婷脱光上衣,蹇某用手机对小婷的裸体进行拍摄并上传至“伐木累”微信群。

  直到2月19日上午9时许,这群人才让被害人小婷离开。

  经法医鉴定,小婷面部、左肩部及四肢多处皮肤软组织损伤,该伤势评定为轻微伤。

  被告人均悔罪关爱缺失致少女入歧途

  同年2月23日凌晨2时许,这群被告人又以被害人小萍与蹇某的男友有暧昧关系为由,将小萍带到某快捷酒店房间内,以扇耳光、用脚踹的方式对小萍进行殴打。2月25日,他们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蹇某、徐某、娄某、陈某结伙以暴力、胁迫的方法聚众在公共场所侮辱妇女,蹇某、徐某、王某甲、王某乙、娄某、陈某、施某、潘某结伙非法拘禁并殴打他人,其行为分别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对被告人蹇某、徐某、娄某、陈某予以数罪并罚。考虑部分被告人具备自首、犯罪时年龄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并结合其各自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判处蹇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五年,判处娄某有期徒刑四年,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施某、王某甲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王某乙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分析,本案被告人均缺乏家庭关爱、教育。这些处在青春叛逆期的少女因家庭原因,加上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建立微信群“伐木累”,觉得无聊或者看哪个人不爽,就在群里说自己无聊要打人,并得到其他人的响应,其不良心理进一步膨胀,做出了不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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