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群众利益休戚相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我们要紧紧抓住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着力点使实劲、见实效,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激发内生动力。经过长期实践,我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行之有效的制度,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同时,基层社会治理中还存在群众参与度不够高等问题。群众既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者,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受益者,必须充分发挥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激发其内生动力。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功能。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回应群众利益关切,领导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努力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治理成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自觉性。二是发挥社区文化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涵养“社会进步靠大家”的实干精神。三是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开展相关知识培训,让群众掌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容、形式、流程和规则等,提升群众参与能力和水平,夯实群众有序有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
拓展参与渠道。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搭建多元化协商平台,并以制度化的方式固定下来,有利于改变基层社会治理手段单一、资源匮乏的状况,进一步拓展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加强基层社会组织建设。以城乡社区为依托,着眼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需求,培育和发展各类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群众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挥其在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创新协作方式。坚持党建引领,吸纳与社区结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实施契约共建项目,通过联席会议、民情恳谈、议事协商等制度化平台,广泛听取民意、汇集民智,打造发现问题、快速流转、分类解决的治理闭环,统筹解决群众所需所急,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共治的格局。三是推动线下与线上结合。在畅通线下参与渠道的同时,善于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促进社会沟通,改进管理和服务。开发建设网上办公系统、专门应用程序等平台,形成微端融合、服务联动的智慧政务网,让群众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参与讨论、投票、监督等活动,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强化制度支撑。切实保障群众有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完善相应制度。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权利和义务,统一和规范赋权事项、参与形式、实践流程等,明晰基层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治理主体的权责关系、职能范围,厘清权利边界,使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基层普法宣传教育,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其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维护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保障群众权利,维护法律权威,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群众依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与此同时,为确保制度有效执行,需要完善投入机制,推动社会治理资源向基层下移,为群众按照法律法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必要保障。
(作者杜志章为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人民日报》(2020年08月03日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