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爬山吗?法官解读《隐秘的角落》里的那些“罪”

封面新闻记者 曹菲

“一起去爬山吗?”“我还有机会吗?”随着电视剧《隐秘的角落》的全网爆火,这些再普通不过的话也变得毛骨悚然。

一起爬山吗?法官解读《隐秘的角落》里的那些“罪”

该剧讲述了沿海小城的三个孩子在景区游玩时,无意间拍摄记录了一次谋杀,而后发生在他们与凶手之间的一系列故事。

作为一部悬疑、犯罪题材的电视剧,《隐秘的角落》剧情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法院法官“以剧普法”,解读电视剧里的“几宗罪”。

故意杀人罪

电视剧第一个镜头就是张东升带着岳父岳母在山顶拍照,在为岳父岳母调整姿势的过程中借机将他们推下了悬崖,完成了谋杀。

张东升带其岳父母爬山,假意为其拍照,实则有预谋地将老人推下悬崖,主观上有追求岳父母死亡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将岳父母推下悬崖的行为并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罪。

敲诈勒索罪

张东升精心策划的犯罪,以为能够通过意外事件得以被掩盖,却被三个小孩无意间拍摄了下来。为了给普普生病的弟弟筹集医疗费,三个孩子以将犯罪证据交给警察来威胁张东升,并以此勒索30万元。

三个孩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张东升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财物,其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虽然三个孩子是以“将犯罪证据交给警察”为由进行勒索,但这并不影响其敲诈勒索罪的成立。由于三个孩子都是未成年人,且不满十六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满十六岁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校园欺凌

老实的好学生朱朝阳在考试时因为没有帮同学作弊,之后被那个男生带头欺负并孤立,同学们虽并未对其施加严重伤害,但也促使他的性格更加孤僻。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鉴于大部分实施欺凌的行为人均为未成年人,从保护未成年的角度出发,一般对其从轻处罚,但绝不代表不予处罚。校园欺凌事件的欺凌者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其行为一旦造成严重后果,符合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仍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诽谤罪

晶晶妈妈看见监控里朱朝阳出现以后,认为是他害死的晶晶,当街殴打朱朝阳,在朱朝阳家附近贴满对方是杀人凶手的告示,还在朱朝阳妈妈的工作单位景区里用广播说对方是杀人犯。

法官认为,晶晶妈妈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朝阳,其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其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四处张贴朝阳是杀人凶手的告示,后又利用广播散布朝阳妈妈是杀人凶手的信息,引来多人围观,情节恶劣,可能涉嫌诽谤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一般需要受害人自行提出。

非法拘禁罪

王立作为晶晶的舅舅,在得知晶晶的死讯后,强制将朱朝阳绑在水产厂,并用冷水浇他,向他逼问朱晶晶死亡的真相。

王立的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而非绑架罪。绑架和非法拘禁都是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然而绑架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他人或者将他人作为人质,而王立并没有勒索财物的目的,因此不构成绑架罪。同时,王立用冷水浇朱朝阳,属于殴打情节,应从重处罚。

(图片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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