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新朝等35人涉嫌诈骗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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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吴新朝等35人涉嫌诈骗罪一案(9.17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已由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19年5月以来,该犯罪团伙在菲律宾巴拉望省公主港市一宾馆内,按照统一分工,以股票交流为由添加被害人为微信或QQ好友,并创建微信、QQ炒股群,后在群内进一步诱导被害人在数字货币平台“GLOBBC”上购买“JNY”、“VSP”等虚拟数字货币,待被害人入金后,该平台操纵虚拟数字货币价格持续贬值,导致被害人入金亏损,平台获利。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且分布于全国各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相关权利义务,详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联系人:张检察官

联系电话:029-896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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