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城管聚焦违法搭建、生活垃圾分类、群租等热点问题,多措并举,靶向发力,从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引导、提高队员执法水平等入手,努力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市民获得感和满意度。
01. 宝山区吴淞中队:拆除违法搭建 助力旧房改造
宝山区吴淞地区老旧小区数量较多,在改造、维修过程中,有些隐蔽角落的违法搭建渐渐露出水面。近日,吴淞中队接投诉反映在旧房改造中发现宝山区泰和路678弄36号楼顶和宝山区淞滨支路15弄1楼公共部位存在违法搭建,影响施工进程。
执法队员立即展开大量排摸工作,多次走访调查,实地拍摄取证,测量面积大小,发放拆违告知书,约谈当事人等。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当事人愿意配合拆违。针对其年纪较大,清理杂物难这一实际,执法队员积极协助其搬离物品。随即,中队联合居委会、社区民警、施工方等,协助当事人对违建实施拆除作业,共拆除面积约200平方米。
02. 宝山区杨行中队约谈垃圾分类“不达标”单位
近日,宝山区杨行中队召集辖区内20余家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不达标”单位,召开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督促机关事业、医院、学校、菜市场、大型商场及饭店等单位落实好垃圾分类,提升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效。
会上,中队对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考评要求,就单位“四规范”(即分类容器配置规范、分类物流渠道规范、保洁人员作业规范、宣传告知规范)具体标准、测评内容及评分细则向与会单位再作指导和解读,并通报了今年以来各单位阶段性落实情况,指出了部分单位在宣传告知、设施容器、员工培训、物流去向、基础台账、分类纯净度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要求逐一落实整改。同时,针对单位提出的难点问题,中队积极协调镇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和协助,共同落实好这项重点工作,为创建生活垃圾示范镇打好坚实基础。
03. 宝山区高境中队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法制培训
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推进城管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近日,宝山区高境中队邀请徐倩莹律师以《群租整治过程中的那些事》为题开展了一次精彩的讲座。
徐倩莹律师结合典型案例,围绕执法依据、群租认定标准、执法程序与证据、法律文书送达形式等内容,以案说法,深入阐释,生动有趣,充满吸引力。讲座还设置了互动环节,城管队员们带着疑问来,将执法过程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向老师求教,均得到详细解答。
此次培训为队员提供了群租整治方面灵活高效的处理思路,为后续提高案件处置效率奠定了坚实基础。
法规小贴士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