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杨和小张是好朋友,今年刚刚大学毕业。上个月28号,两人在山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聘,成为了主播。工作几天后,两人提出离职,没想到公司老板提出,想离职可以,但必须得赔付高额的违约金。
上个月,小张和小杨在58同城网站上,看到了山甜文化传媒的招聘信息,随后两人到这家公司进行了应聘,并签订了演艺合作合同。
小张和小杨表示,工作几天后,他们发现工作内容和当初设想的不太一样,各方面都不如意,于是向老板提出离职。没想到,老板指着合同中的条款,提出要两人支付高昂的违约金。
按照两人与公司签订的演艺合同,违约方要承担违约金10万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小杨和小张想不通,两人工作不过几天,连工资都没有,反而还要负担这么高昂的违约金。
在山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现场只有两位工作人员,负责人并不在现场。记者随后拨通了老板沈先生的电话。沈先生介绍,小张和小杨只在公司工作了六天,并没有按照公司正常流程离职。
沈先生介绍,小张和小杨虽然只工作了几天,但公司为他们的投资可不小。六天时间,整个单位都围着两人转。
如今两人想离职,沈先生的态度很坚决,一切都按合同办。
小张和小杨说,当初签合同时,看得并不仔细,没想到违约金这么高,如今是后悔莫及。刚刚踏入社会,还没正儿八经工作几天,就背上了这么大一笔债务,两个年轻人有些不知所措。关于这事儿,律师会怎么看呢?记者咨询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邱鹏程律师。邱律师介绍,法院大概率会按照,两人实际给沈先生带来的损失,要求两人进行赔偿。
邱律师还说,眼下正是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们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在就业求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一定要看完合同再签。
第二:合同中的空格要当面填好。
第三:签完合同以后,要自己保留一份。
来源:第1眼-重庆广电
编辑: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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