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于7月10日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发《关于对部分自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实施紧急处置的通知》。经核酸序列分析并经专家研判,检测结果提示厄瓜多尔3家企业产品的集装箱环境、外包装存在被新冠病毒污染风险。涉事三家企业分别为:厄瓜多尔Industrial Pesquera Santa Priscila S.A(注册编号24887)、Empacreci S.A(注册编号681)、Empacadora Del Pacifico Sociedad Anonima Edpacif S.A(注册编号654)。
紧急处置措施包括:自即日起,暂停厄瓜多尔上述3家企业在华注册资格,暂停上述3家企业的产品进口。各海关要通知进口商对上述3家企业3月12日以后生产、已进入国内市场的冻南美白虾进行召回。
通知还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经销商立即停售、封存上述3家企业3月12日以后生产的冻虾,督促经销商配合进口商做好产品召回工作,对拒不配合的依法依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