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骗取千万,骗取金额全赔光!张金月因做生意周转不开,将自己的拆迁安置房“一房多卖”,用假合同诈骗12人1100余万元。北京市三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张金月无期徒刑,而此前公诉机关指控其为合同诈骗。
公诉机关指控,张金月于2012年8月至2015年3月,在朝阳区以伪造房屋手续,“一房多卖”的方式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取李先生等被害人购房款共计1100余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张金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房多卖骗取千万
起诉书显示,涉案金盏嘉园的四套房屋分别被她变卖或抵押给了12人,每个人的金额在50万到140万不等。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截至案发尚有人民币1094万余元没有归还。
据多位受骗者称,张金月向他们售房后,以房子在出租等理由拖延交付房产,后来知道房产被卖给别人,才发觉被骗。
张金月受审时称,她因家中房屋拆迁获得两套定向安置房,其亦从他人处购买房屋一套。后其做生意缺少资金,就采取伪造定向安置房屋确认单等房屋手续的方式,将上述房屋一房多卖,所得钱款均用于做白银生意被骗,现在无法追回。“原本是想借钱做生意,但没有抵押或其他保证难以借到钱,所以就想出了将房子一房多卖的方法。”张金月说。
一房多卖骗取千万 骗取金额全赔光
经审理,法院认为张金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张金月名为出售、租赁房屋,实则虚构有还款能力,取得他人信任、骗取钱款,因此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合同诈骗罪予以纠正。张金月归案后虽如实供述诈骗事实,但其多次实施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损失数额特别巨大且损失无法挽回,故对其所犯诈骗罪不予从轻处罚,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张金月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