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组4次谈话后,他终于说出了真相

“我们村主任汪某插手村里污水工程,还虚增工程量套取资金。”

2020年4月,浙江省开化县纪委监委接到一封反映苏庄镇富户村村主任汪某以权谋私、安排其弟弟参与污水工程等问题的信访举报件,举报内容清楚、细节详实,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查阅资料发现,富户村污水工程共计支出200万余元,包含原材料购买支出69万余元、务工工资支出118万余元及其他款项,上述支出中村主任弟弟领取材料及运输款等费用共计32.5万元。同样规模的污水工程,横向对比其他村,富户村污水项目人工工资高出很多。

费用里会不会有猫腻?带着疑问,调查组随即找到村主任汪某进行谈话。

“你们村的污水项目,人工是怎么记账的?”

“村里和他们项目组的都要记工,双方核对无误后才能报账。”汪某振振有词,并向调查组展示由一名村支委和一名村委轮流记录的村工程项目记工本。

记工本虽然是人工记录,但包含着工程每日务工情况。调查组随即将项目记工本与村污水工程原始记工单和实际报账凭证进行比对,发现实际务工费与原始记工单的数目并不一致。

调查组明确了问题方向,并再次对汪某进行谈话。“我不知道的”“我不清楚的”“我只是在发票上签了个字”……第二次谈话,汪某试图用一个“不”字否认所有问题。

“要想让他开口,就必须要有实实在在的证据”。调查组随即兵分两路,一路对初期筛选的人工工资超5000元的55人进行信息核对。果然,发现其中22人在村级工程上务工概率较低,其中16人经营饭店或零售店、3人长期在外乡务工、另有3人为村干部亲属。另一路对汪某弟弟的报销发票和记账凭证进行一一排查,并从两位负责监工的村委处了解到汪某为其弟弟承揽污水工程原材料供应业务“打招呼”的情况。查清部分事实之后,县纪委监委对汪某予以立案审查调查。

“由于前期村集体在一些饭店、超市里有消费,费用就从这个污水工程款里支出了。”被立案后,汪某突然通过苏庄镇纪委转告调查组“要主动坦白一些事情”的决定,并交代了虚套人工工资15.9万元的事实。

“虽然他主动交代,但是这15.9万跟我们前期了解掌握的可疑支出款仍有多处不一致,会不会存在避重就轻情况?”调查组成员心中仍有一个问号。

随后,调查组成员对前期筛选的55人开展逐一走访,仔细核对务工时间、天数等信息,终于查清富户村实际虚报人工工资24.39万,并掌握了汪某套取工程资金1.57万元用于个人开支的情况。

“当时拿过来报账的时候,我想着大家都是村里人,也没仔细核对就直接签字了。”被问及为何账目上务工情况与实际不一时,负责财务的村支委表示。调查组继续查看相关资料发现,人工工资和汪某弟弟的砂石料款均未经村“两委”集体讨论,就直接支付给相关方。

在铁证面前,调查组第四次找到汪某开展谈话。这一次,汪某终于如实交代了其虚套污水工程人工工资、帮助亲弟弟承揽业务和虚开发票等违纪违法事实。

2020年9月,汪某因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开除党籍、责令辞去村主任职务处分。(通讯员 叶梦婷 毛跃辉 || 责任编辑 郭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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