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24日信息显示,近期,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对司局单位和垂管局“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提出6方面25项具体要求47条细化措施,要求垂管系统加快推进储备体制机制改革,推动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所属企业监管,防控国有资产损失风险。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推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案促改促治的一项重要举措。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称,物资储备系统由垂管局及其下属基层处组成,其中垂管局属于行政机关,基层处为事业单位。上世纪80年代,为弥补基层处预算不足问题,国家允许基层处经营创收。这种体制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政企、事企不分,权责不明现象。党的十九大以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以及《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机构必须立足职能转变,推进管办分离,理顺政事企关系,保障国家储备战略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
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发现,有的物资储备垂管局“一把手”违规决策甚至直接插手和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盲目开展经营,严重偏离了党中央关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机构的职责定位。
折射出加强对垂管局“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必要性。“必须清醒认识到,与党中央要求相比,各司局单位、垂管局‘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建设还存在短板和不足,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仍需持续推进,特别是垂管局‘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分布在地方,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的困难和问题客观存在。”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管系统从规范约束“一把手”用权入手,紧盯“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廉洁风险点,强化查办案件和警示教育的震慑效应,完善管权治权限权分权的制度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监督体系,推动“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履职。
“打补丁”“戴紧箍”“堵后门”,明确“一把手”权责边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对司局单位和垂管局“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针对“一把手”廉洁风险点“打补丁”,要求局党组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突出加强对各司局单位、垂管局“一把手”的监督,把“一把手”履职尽责情况作为党组巡视、审计、政治督查、日常监督、年度考核等各类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强对各司局单位、垂管局“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情况的监督,把落实执行情况作为党组巡视、审计、专项督查以及民主生活会等的重要内容;针对“一把手”无视制度、架空班子问题“戴紧箍”,要求各司局单位、垂管局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必须提交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一把手”要末位表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针对“一把手”“三拍”式(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决策问题“堵后门”,进一步明确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一把手”,实行重大决策终身问责。
严肃惩处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督促“一把手”审慎用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四轮党组巡视,对8个垂管局资产经营风险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成立工作专班,对垂管局系统重大涉法涉诉案件进行重点督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全局全系统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和突出问题,强化震慑传导压力。
针对案件暴露的物资储备垂管局系统政事企不分问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加快推进《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落实,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改革措施。针对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问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深入查找垂管单位在对外投资、合同管理、项目管理、资产出租出借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和规范对外投资合同项目管理等工作,从严格审查、规范决策等方面加强管理,制定垂管单位事业企业单位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明确23条禁止性规定和3条限制性规定。对16家垂管局所属企业开展专项审计,共发现14个方面835项问题,积极推动整改落实,规范垂管企业经营管理。
【来源: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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