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建华三年前一桩名誉权诽谤案,最近尘埃落定。
事件起因于2015年,名为函数公的作者在网易发布了一篇文章说“H”姓男星在横店嫖娼,后来在微博直指H姓男星就是霍建华,这事非同小可,而且波及面比较大,霍建华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看来该案件比较具有典型性,一些人为了造谣滋事,没敢在文中直接提当事人姓名,利用文字技术性遮掩。上图文已经说明,只要文中各种描述特征符合原告,被第三人认为说的是原告,那么造谣即成立。
一些人为了博眼球,不惜栽赃陷害某些明星,如此作为实则令人匪夷所思。很多人在干这事之前都怀有投机心理,认为明星不会纠缠于这些造谣,因为一旦走上法律程序,搜集各种证据,不仅耗时,而且花费也不小。
其实怀有这种投机心理的人太小看明星了,委托律师出面,花再多的钱都值得,毕竟是造谣,对他们的演艺生涯影响很大,轻则减少演出机会,重则被逐出娱乐圈,用用脑子想想,为了清白,他们可能借钱也要打赢官司,还自己清白于天下。
造谣者行为令人作呕,大多数是利益驱使,不惜铤而走险栽赃陷害他人,这种害群之马,不吃一堑怎能长一智。只要得逞一次,可能就有下一次。
没有证据的新闻就是狗屎。
霍建华用三年的时间赢得官司,虽然获得13多万的赔偿,但他的精神损失无法估计。
想当年大明星阮玲玉因为流言的伤害自杀,勿自由,宁死。现在是法制社会,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声誉,是很多明星的第一选择。
霍建华这一案件既有很显著的意义,那些捕风捉影,指桑骂槐的造谣者们将没有再度作案的可能,因为这案件的成功,已经证明除非己莫为哪有人不知。
三年是不短的时间,霍建华被诽谤案换来的是清白,张扬的是正义。
为了不以告人的秘密,如此造谣诽谤他人,突破道德底线,实则妄为做人。
网络造谣者不仅仅包括一些营销号,还包括不少一知半解的键盘侠喷子们,法律明文规定,网络发文都能成为呈堂证供。不仅要管住嘴还得管住手。
知名男演员此前被暗示在横店招妓,而消息的发布方为网易网站曾经发布的一篇有关H姓台湾男星横店招嫖文章,而网络个人用户焦某直言该台湾男星是霍建华。
而此事起因是因为一会所公主在微博发文:今天心情非常激动,因为我最崇拜得偶像去我家了,虽然很可惜他不许我拍照,因为他是一线明星!!但我只想说此时此刻将永生不忘。
小编去该女子微博翻看了以前的动态,发现她已经删除了所有关于霍建华的微博。剩下的最早微博动态就是2012年6月26日的。
她也表明自己承受不住压力删除了关于霍建华的所有微博,说自己真的累了。
此事严重影响了霍建华的本人的名誉,因此霍建华方面对网易和传播转载此消息的网易和网络用户焦某某提起诉讼。
霍建华招妓事件算是告一段了,王力宏的又来了。王力宏方面已经回应“不是真的”!
娱乐圈的纷纷扰扰,咱们这些吃瓜的群众看看就好!
(2016-09-16)
《花千骨》是今年最热的电视机,在湖南卫视周播剧场播出,引发了几亿人追剧。而在网络上,《花千骨》的总播放次数达200亿次。
《花千骨》的主演赵丽颖和霍建华,因为此剧获得超高人气。他们发现自己的形象被擅自用于商业宣传后,分别将涉嫌侵权的新浪微博和华为诉至法院,要求两家企业在报上道歉,并索赔167万元。目前,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今年8月,新浪微博中出现了由华为官方微博“华为荣耀”主持发布的名为“双眼见花千骨”的微博话题。笔者也见过这样的微博,但当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荣耀或许是无意为之。可以这样解读,用荣耀手机观看《花千骨》,更具视觉冲击力。
但是,赵丽颖和霍建华却认为,“华为荣耀”有误导嫌疑,使网友以为两人与华为存在商业合作关系。如果从这个层面来解读,那么荣耀就涉嫌侵犯赵丽颖和霍建华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有律师指出,赵丽颖和霍建华很难打赢这场官司。因为,华为荣耀是否侵权,不好界定。而且,类似事件太多,《爸爸去哪儿》第一季播出时,很多企业进行了类似的宣传。而“双眼见花千骨”的微博话题,也并不是广告。
文/徐上峰 微信公众号:骚客科技
(2015-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