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首尔10月29日电(记者耿学鹏 陆睿)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29日以贪污受贿等罪名,终审判处前总统李明博有期徒刑17年。
韩国大法院终审维持二审判决结果。除判刑17年有期徒刑外,法院还判处李明博130亿韩元(约合7670万人民币)罚金,追讨犯罪所得57.8亿韩元(约合3410万人民币)。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大法院还维持了此前取消李明博保释资格的决定。预计李明博将于几天后入狱服刑。
2018年4月,韩国检方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逃税等多项罪名起诉李明博。同年10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李明博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30亿韩元。李明博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20年2月,首尔高等法院二审判处李明博有期徒刑17年。因涉案金额较一审增加,二审判决量刑也相应加重。
李明博出生于1941年,2008年至2013年任韩国总统,是继全斗焕、卢泰愚、朴槿惠之后韩国第四名遭刑事定罪的前总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