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公告称,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获悉陈永聪、林彬分别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沪检一分二部刑不诉[2020]Z5 号、沪检一分二部刑不诉[2020]Z6 号)。
公告称,经依法审查查明,认定陈永聪、林彬实施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虽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不起诉。
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永聪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后因涉嫌背信上市公司利益罪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上海市公安局正式逮捕。2020年1月21日,公司收到陈永聪的通知,称其本人已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此外,公司离任监事林彬因涉嫌背信上市公司利益罪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后因涉嫌背信上市公司利益罪,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上海市公安局正式逮捕。2020年3月4 日,公司收到林彬的通知,称其本人已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