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瑶)记者日前从延庆区烟花办获悉,明年1月1日起,延庆区3个街道、11个乡镇行政区域和16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部位施行禁放措施。其中,永宁镇、旧县镇、香营乡、刘斌堡乡行政区域由烟花爆竹限放区域调整为禁放区域,延庆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扩大至原来的一倍。
禁放区域和禁放部位任何时段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施行禁放措施的3个街道和11个乡镇,以及禁放区域内的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等,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设置明显禁放烟花爆竹警示标识,组织人员看护,并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反规定且不听劝阻的,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永宁镇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大宣传力度,落实网格化管理,将管控范围延伸至每个村落小区、每条街巷道路,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公安机关对单位或个人在禁放区域、禁放部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责令其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延庆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公共秩序管理中队中队长尤航表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燃放,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也欢迎市民随时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