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营区绿色低碳建设指导意见出台
推动生态文明与战备训练协调发展
解放军报讯 唐永峰、记者孙兴维报道:为加快军队营区绿色低碳建设,军委后勤保障部近日下发推进军队营区绿色低碳建设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末,新建建筑普遍达到基本级绿色建筑要求,具备条件营区全部实行物业社会化管理、驻城市部队绿地率不低于25%、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坚持将绿色低碳发展贯穿军事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全寿命周期。指导意见从营区规划抓功能布局减碳、工程建设抓绿色建筑降碳、营区管理抓节能节约减排等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创新营区营房建管模式,加强生态环境治理,逐步形成军事设施全要素全流程全寿命的“大环保”格局,推动生态文明与战备训练协调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相关评价标准:工程建设方面,新建建筑普遍达到基本级绿色建筑要求,参评军队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达到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推广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式施工、智能化升级等,装配式建筑占比力争不低于35%;营区管理方面,具备条件营区全部实行物业社会化管理,既有营区节能改造达标率达70%,在用营房完好率达75%;生态保护方面,营区绿化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植树成活率达85%以上。
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将加快形成与治理需求相适应的军事设施建设生态质量评价办法,依托“军建工程”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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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唐永峰、孙兴维
编辑: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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