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评论员 陈国洲
9月13日,重庆警方就“城管追打女商贩被砍伤”一案发布通报:商贩杨某的行为系正当防卫,城管杨某桥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被予以行政拘留;此外,商贩杨某还因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处罚。
短短数百字的通报下,评论一片。大部分人为重庆警方公正执法点赞,称赞其“不护短”,能准确判定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据实判定了各方责任,体现了法治尊严。然而,在警方通报前,舆论却有明显争论:“城管野蛮执法,连女人都打?”VS“商贩占道违章,还动刀伤人!”最终,能让舆论主流趋于一致的,还在于法治:谁依法办事,公众自然为谁点赞。
显然,在事件发生之初,面对汹汹舆情,如何处理好这起“城管追打女商贩被砍伤”的社会热点事件,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存在一定压力,考验着相关部门的执政水平。
其实方法并不复杂,重庆公安的做法证明,只要剥离复杂案外因素,回归事实本身,严格依法办事,让法律标准说话,自然能够正本清源,获得公信力。
今年9月3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适用正当防卫的标准做出明确规定:“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也就是说新的司法指导意见明确,“一方先动手且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就可以认定防卫行为。本案中,从警方通报和网络流传出来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出,男城管队员主动暴力殴打女商贩,女商贩主动逃走之后仍被追打,完全符合新规定的防卫情形。
与此同时,女商贩占道经营,将果筐砸在城管队员面前,致城管队员杨某桥右手被果筐划伤。此种行为也属违法,被处以警告处罚。这样处理既不是一味帮着城管,也不是纵容商贩抗法,而是依法据实处理,因此让人信服。
依法办事是法治社会的基本信条。在法治社会,只有严格依法办事,才能体现法治精神,才能矫正“谁死伤谁有理”“谁弱势谁有理”的错误倾向,才能让政府在社会热点事件中端平舆论这碗水,获得老百姓的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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