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留言,部委有回应”栏目第51期
来自山东的网民“新启”(手机尾号8296)留言建议提高住房隔音标准。我们将留言转给住建部,他们给出权威答复。
网民:隔音不好太闹心,能否提高住房隔音标准?
住建部:目前《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正在进行修订,提高住宅建筑隔声标准已纳入修订范围。
来自山东的网民“新启”(手机尾号8296)说:
目前居民住房的隔音问题是个普遍问题,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上下楼之间、邻里之间因为房屋隔音差影响生活的现象,从而导致邻里间产生不必要的矛盾。这种事情虽小,但如果经常存在,既影响正常休息也不利于社会和谐。建议有关部门重视住房隔音问题,规范建筑隔音标准,严格监督建筑公司按标准施工,消除、减少这种影响。同时建议积极研发新的降噪隔音建筑材料,促进住宅建筑升级发展。
住建部回复:
我部高度重视住宅隔声问题,已发布实施了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对隔声要求进行了规定。
一、住建部发布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第4.2.1条对住宅建筑的分户墙、分户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能作出规定,要求其计权隔声量与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大于45dB,旨在控制邻居之间噪声干扰,保障居家生活中声音的私密性。
二、住建部发布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7.1.2条规定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应大于75dB,避免上层居住者的活动对下层居住者造成影响。
三、住建部发布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7.3.1条规定卧室内的等效连续A声级昼间不应大于45dB、夜间不应大于37dB;起居室(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45dB,旨在为居住者提供一个安静的室内生活环境。
目前《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正在进行修订,其中提高住宅建筑隔声标准已纳入修订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