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国家移民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0年9月28日0时起,允许持有效中国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上述允许入境中国的外国人当前入境中国需注意哪些方面,国家移民管理局现予提示。
最新版三类居留许可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告中提到的三类居留许可都有明确的发放对象:工作类居留证件,发给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发给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团聚类居留证件,发给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需要特别补充的是,2019年6月1日前签发的旧版居留许可签发机关名称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之后,根据机构改革实际,签发机关名称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移民管理局”。有效期内的旧版居留许可均可正常使用。
有效期内的旧版居留许可均可正常使用
国家移民管理局提示,根据公告内容,外国人想要入境中国,有以下事项要注意:
9月28日0时起,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这三种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持有效居留许可入境中国;
如果现有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是在2020年3月28日0时后过期的,在入境事由不变情况下,可凭过期的居留许可和有关材料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对应种类签证入境;
仅持有签证(2020年3月26日0时前签发),或者虽持有有效居留许可但不是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均不属于9月23日公告调整范围。
此外,上述允许入境中国的外国人,必须严格遵守中方防疫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