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客运企业源头管理,强化企业主体管理责任落实,预防和遏制涉及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0月9日下午,临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交通局深入阜汽集团临泉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客运企业交通安全管理约谈会。
会上,首先由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孟静针对国庆、中秋双节期间,检查整治工作中查处的阜汽集团临泉有限公司所属公交车驾驶员李灿银驾驶证被吊销仍然被聘用驾驶公交车、水兰新驾驶浙D3D1E5在客运总站院内从皖K30765接乘客转运且严重超员、部分车辆驾驶员存在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及行驶证,乘客乘坐车辆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通报;
并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格把好驾驶人资质审核关,对不符合要求的驾驶人,一律取消上岗资格,并将企业所有车辆信息及驾驶人档案上报车管所进行备案,逐车逐人进行核查,不能瞒报、漏报,坚决杜绝无证驾驶、车辆带“病”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交通局党组成员、运输管理所所长徐珺珺就客运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企业要切实认清交通安全管理形势,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底线意识,确保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二是企业负责人要深入学习修改后的道条、法规,建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客运车动态监管措施,加大对客运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停靠、站外上客、不系安全带、驾驶中接打手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动态监管,确保“监控”和“管理”措施同步落实。
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剑强调,客运企业管理人员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树立生命大于天,生命重于泰山,生命至上的理念,明确安全才有发展、安全才有效益的观念,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客运企业负责人就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和检讨,并表态:今后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从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加强驾驶员、车辆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整改,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筑牢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防线。
来源:临泉交管大队
部分图文信息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本文仅用于传播信息,未做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