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之恩泽 德行之鞭策

孟德斯鸠曾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身处高墙内的服刑罪犯,在接受刑罚处罚的同时,其婚姻家庭、继承权、物权、人格权等方面的民事权利依旧受到民法的保护。

今年6月以来,上海监狱在服刑罪犯中开展了民法典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进一步培养罪犯法治理念,引导他们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思考和解决问题。此次活动在服刑罪犯中营造起学习法律的热潮,作为系列活动之一的征文比赛活动也收获了大量服刑人员的投稿。

下面是此次征文活动的优秀作品之一,来自女子监狱刘某的作品《民生之恩泽 德行之鞭策》。

民生之恩泽 德行之鞭策

“法者治之端也”,一个现代化的、正在走向新时代的国家,依法治国必将是治国理政的必然选择。

《民法典》带着几代人的夙愿,带着人民群众的期盼,以人民需求为内容,以“人民至上”为初心,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历经几代法律人潜心研究、司法实践、艰辛努力,一部以“法典”命名,一部“百姓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终于站在了新中国发展的舞台,迈着亲切、自信、稳健的步伐,向着百姓走来,向着新时代走来。

《民法典》顺应改革开放新时代的要求,在满足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同时,为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丰富提供了法律的保障,使人民群众不仅生活得美满,而且生活得有尊严,极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听民之呼声,有求必应,一呼百应。1206条法规,十万余文字,回应了人民之问,国家之问,时代之问。

民生之恩泽 德行之鞭策

女子监狱组织模拟法庭,选取社会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纠纷、侵权以及婚姻继承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学法。活动中,服刑人员分别扮演原告和被告角色,结合案例,运用民法相关规范,活学活用。

在我人生最低谷的阶段,在监狱获得了这样的机会学习《民法典》,使我对法律的定义、法理的概念有了一次全新的认识和理解,对《民法典》的法条除了法律意义上的解读,还有了思想上的触动和感悟。

前不久,年届九旬的老父亲来信告诉我,他学会了用手机上网购物,还学会用指纹、刷脸来保护购物安全,他还告诉我现在去小区散步,不用担心有不明“飞行物”袭扰,小区旁的社会食堂很方便,饭菜很香很干净,舌尖上只有美味,没有危险。信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生活安定和满足溢于言表。这些不正是《民法典》带给百姓的福祉吗?今天的我,因为犯罪而身陷囵圄,愧对国家,愧对人民,而党和国家却给我的家人以如此周全的护佑,社会稳定、国家安宁、家庭安定也使我安心改造,愧之切,感之深。

民生之恩泽 德行之鞭策

监狱还开设绿洲广播之“《民法典》来了”栏目,通过对服刑人员中征集的“十大热点法条”,进行电波释法,帮助罪犯正确理解法律,准确适用法条,做法律的崇尚者和践行者。

家是我们每个人最深沉的牵挂,家也是社会最小的组成单位。《民法典》明确规定将树立传统、弘扬家庭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总则,“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敬、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在学到这一法条的时候,我不禁潸然泪下,羞愧难当。一个原本需要我关爱、忠诚、共同经营的家庭,一个原本需要我尽孝、呵护、陪伴的双亲,一个原本我应该给予支持、鼓励的女儿,却因为我自私贪婪导致的犯罪,失去了他们原本该拥有的幸福和快乐。我对不起家人,深感负罪和内疚,我想恪守家庭的责任应成为当今社会每一位公民的社会责任,而我也会在担当家庭和社会责任中,实现个人的价值。

《民法典》的学习于我今天的改造,有了更多的意义,它于我而言,不仅仅是一部保障社会生活的法律,还是我服刑改造的思想武器、行动指南。《民法典》在赋予我们权利的同时也规范我们的行为,同时也是对个人思想道德的一次洗涤和检视,也是自我提高和完善的机会,增强了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通过学习,我对于法律法规,监规纪律有了更深的敬畏感,如果说法律是稳定社会的基石,那么监规纪律便是我们稳定改造的基础,更是我服刑改造的责任和义务。学法、知法、懂法,才能崇法、敬法,才能尊法、守法,才能将法治思维植于心底,才能将遵纪守法成为自己的行为习惯。

改造,最难的莫过于思想的改变,价值理念的塑造,律法纪律的坚持,道德底线的坚守,同时这也是服刑改造的关键所在,我会将这个“难”成为服刑期间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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