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在“双通道”药店 购买谈判药品是否报销?

【问政内容】 职工医保在“双通道”定点药店购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能否纳入门诊统筹报销支付?需要凭借处方吗?

【问政回复】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生答复如下:

1. 按照《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完善唐山市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参保人员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谈判药品,与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相同的支付政策,参保人仅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按照现行住院、门诊慢(特)病、门诊统筹等待遇政策执行。

2. 到“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时,需要按照处方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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