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界人士联署支持全国人大完善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新华社香港3月12日电(记者刘明洋、林宁)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1日通过了关于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逾90名香港法律界人士12日联署表示支持。他们认为,决定高瞻远瞩,从香港的长远利益出发,消除激进“揽炒”破坏等政治乱象,有望解决香港的深层次矛盾,令“一国两制”实践行得更远更好。

在当日的记者会上,特区立法会议员、大律师梁美芬宣读了联署声明。联署人还包括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周浩鼎、容海恩,以及资深大律师清洪、大律师马恩国、律师陈曼琪、律师黄英豪等法律界人士。

声明表示,决定完全符合香港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声明强调,“爱国者治港”并不是新要求,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早就规定香港管治班子“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这是对管治者爱国要求的法律体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亦再次清楚说明,香港管治班子必须由爱国者担任。

声明指出,香港现在的选举制度出了漏洞,以致有入闸当选者在就职宣誓时作出侮辱国家民族的行为,担任议员后要求外国制裁香港,甚至作出瘫痪立法会运作等伤害国家及香港利益的行为。这严重超越了“一国两制”的底线。决定堵塞了目前香港选举制度的漏洞,确保日后参选人符合基本法要求,诚心诚意拥护祖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不做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的事。

声明表示,相信完善后的选举制度能吸引更多符合爱国者标准的政治人才参与特区政府和立法会的工作,将来香港政治制度仍然会有不少空间给予持不同意见及声音的人士加入。

来源:新华社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665 字。

转载请注明: 香港法律界人士联署支持全国人大完善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