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租宝”非法集资500多亿东窗事发之后,时隔不到五年,又一个理财平台“爱钱进”涉嫌募集资金已被北京东城区公安经侦部门立案侦办。
据网友们反馈,早在2019年下半年,平台就已经出现了资金兑付困难的情况,更有网友表示急需看病都无法取出资金,只能借钱治病。
如今,“爱钱进”已经山穷水尽被立案调查,投资者的损失又该谁来偿还?
今天我们就从注会角度,来分析一下两点:
作为代言人的汪涵以及刘国梁到底有没有责任?
投资人应该为自己的决定付出哪些代价?
明星代言人,该不该为产品问题负责?
这几年倒闭的p2p平台不计其数,其中e租宝和爱钱进的吸纳资金数额和受害人数最为众多,这是因为两个平台有着类似的宣传模式,他们都聘请了当红的有影响力的明星,并且在知名媒体平台投放大量广告。
2016年爱钱进在热播电视剧里面创新植入广告的形式,还得到了媒体对其创新的称赞,在众多“影响力”的叠加下,平台自然也套上了皇帝的新衣,让投资者们放心的把钱投了进去。
爱钱进在热播电视剧中的内插广告
汪涵代言爱钱进广告
这次爱钱进崩盘之后,投资者们第一时间就拉起了横幅为自己讨说法,并写明要曾经代言过的汪涵为此负责。
网友声音
而作为代言人的汪涵和刘国梁也站出来回应,声明自己的合同早已终止,并且也督促过爱钱进整改相关问题。
那么作为代言人,汪涵和刘国梁到底有没有责任呢?
注会考生知道,这其实就涉及到注会《经济法》中的“合同终止”问题,我们可以从这个角度进行分析。
合同的终止分为2类
一是清偿(履行),也就是合同的债务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圆满完成约定的行为,达到了合同的目的。例如:
附有条件的合同,完成了条件的要求;附有期限的,达到了合同要求的期限。
清偿是合同消灭的最主要和最常见的原因。
二是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或者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方式,使得合同关系终止的法律制度。例如: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
法律规定其他情形,主要是指:
(1)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3)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依照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提示
对方虽有异议,但是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异议期,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于2020年注册会计师基础精讲班
如今两个人均只在道歉信中进行了表态。
汪涵道歉信
仅从道歉信上来看,汪涵是在合同解除之后知道产品有问题的。
刘国梁表示,自己与“爱钱进”平台的代言始于2018年5月,结束于2019年底。
在双方合作前,对方曾经出示过其开展合法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过2019年底,爱钱进就已经出现兑付困难的情况了,刘国梁是否知晓以及是否因此解除合同我们也不得而知。
若想知道他们的合同解除到底是哪种,就要看他们当初是因为发现问题后沟通解除合同,还是日期自然达到后自动解除。
作为投资者,是否该为自己的决定买单?
随着网络的发展,投资理财已经成为了全民的话题,大家都希望能让手中的资金流动起来,面对高额的利息时难免心动,却没想到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而在此次事件中的受害者们,唯一做错的事情,可能就是忽略了投资风险这件事。
那么什么是风险呢?对于注会考生来说我们又能涉及到哪些关于风险的知识?
在注会《战略》中,对风险定义的理解
1.企业风险与企业战略相关
由于企业风险是影响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各种因素和事项,公司经营中战略目标不同,企业面临的风险也就不同。
2.风险是一系列可能发生的结果,不能简单理解为最有可能的结果
由于风险的可能结果不是单一的,而是一系列的,所以理解和评估风险时,“范围”这个概念对应了众多的不确定性。
3.风险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观性
风险是事件本身的不确定性,但却是在一定具体情况下的风险,可以由人的主观判断来决定选择不同的风险。
4.风险总是与机遇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