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8月27日电(记者徐弘毅)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港澳药械通”政策试点工作已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完成,试点取得的经验做法将扩展至粤港澳大湾区其他符合要求的地市和指定医疗机构,首批5家内地指定医疗机构位于广州、深圳、珠海、中山。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的指定医疗机构经广东省审批后,可使用临床急需、已在香港上市的药物,以及使用临床急需、香港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今年上半年,有关部门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组织开展了“港澳药械通”政策试点。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苏盛锋说,“港澳药械通”政策试点以来,已审批临床急需使用进口药品9个、医疗器械2个,共惠及150名患者。其中,恩曲替尼、劳拉替尼等目前全球较新的抗癌药品,已通过“港澳药械通”政策进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临床使用,为难治性、特定基因突变型癌症类型患者提供了替代性治疗方式。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周紫霄介绍,“港澳药械通”政策扩展实施的首批内地指定医疗机构已确定。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从医疗机构资质力量、合作建设医疗水平和所有制经营形式等因素综合考虑,审核确定了首批5家内地指定医疗机构。具体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三级医院,试点医院)、广州现代医院(二级医院)、广州和睦家医院(二级医院)、珠海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二级医院)和中山陈星海医院(三级医院)。
周紫霄说,接下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结合临床急需的港澳上市药品医疗器械在内地的实际使用情况,适时开展研究补充下一批指定医疗机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