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执检察首听证借助“外脑”解疑难

为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公开听证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更好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2022年2月25日,钟山区检察院对钟山区司法局提请的一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监督案件召开听证会,这是六盘水市首例针对收监执行监督案件举行的公开听证。

本次公开听证会由钟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洪主持,六盘水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谢国全到会指导。为确保听证员能够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宜羁押,钟山区检察院邀请了六盘水市人民医院的两名专家参会提供意见。同时,钟山区司法局派员到会,并通知了6名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旁听。

刑执检察首听证借助“外脑”解疑难

听证会上,检察官对社区矫正对象唐某某的基本案情和病情以及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作了介绍,唐某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不假外出64天,因其患有疾病,对其身体状况是否适宜收监执行存在一定争议。三名听证员就唐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的一贯表现、不假外出的原因以及身体状况等有关情况进行了提问,在充分听取钟山区司法局、六盘水市人民医院专家的意见和唐某某的陈述后,听证员围绕案件焦点从法、理、情等角度进行探讨后形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宣布同意检察机关拟同意对唐某某收监执行的意见。最后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了总结,并对参与旁听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教育。

刑执检察首听证借助“外脑”解疑难

此次公开听证,是钟山区检察院以实际行动践行“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以公信赢民心”的体现。在听证会中邀请专家参与,是落实张军检察长“借用外力,用好‘外脑’”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此次听证同时给旁听的社区矫正对象敲响警钟,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让社区矫正对象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庄重威严和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有力开展。

供稿:敖海燕

【来源: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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