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出轨偷情女邻居,结果一分手就把情人告上法院,还索赔14万

  8月26日,刚过完中国传统情人节“七夕”,申请人潘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再次来到法院,对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进行和解。在广西南宁良庆区法院的主持下,两人终于化解了恩怨。

  案件回顾

  事情的起因要从2018年说起,已婚的申请人潘某(男)与离异的被执行人王某(女)因住同一小区而于2018年6月结识,并确定了情人关系。双方交往过程中,潘某多次通过银行、微信向王某转账,同时潘某还将其名下的建设银行信用卡交由王某保管、使用。期间,王某使用该信用卡消费了6万余元。

  2019年4月,两人结束情人关系。分手后潘某认为双方之间的金钱来往关系为借贷关系,要求王某返还,而王某认为是潘某对其的赠与以及两人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消费,因此,潘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认为,潘某和王某发生不正当关系并发展成情人关系,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以及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原则,基于这种行为所产生的任何关系均不应得到民事法律关系上的正当评价。因此,双方在情人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借贷关系,故潘某要求王某归还借款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扣除潘某在特殊节日或者因特殊意义向王某转账的88.88元、131.4元、1314元、520元、100元、200元等金额,王某尚欠潘某共计142207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以后,王某多次联系主办法官希望与潘某和解,但是主办法官联系潘某后,潘某态度强硬,坚决不同意与王某和解,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王某名下的房产。基于潘某和王某的特殊关系,主办法官也多次分别找双方沟通,希望双方能够和平化解矛盾。8月19日,主办法官感觉双方已经冷静下来,于是将双方约到法院进行协商。可是原本心平气和的两人,又因为一点小事发生口角,导致和解失败。经过法官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8月26日,潘某和王某终于来到法院握手言和,达成和解。

  案件启示

  不正当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情人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金钱关系,除了特殊节日或者因特殊意义的可能算是对方的赠与,其他的金钱来往可能算是借贷,是需要返还给对方的。因此,谨记做婚外情人是有风险的,最终可能导致“人财两空”还附送一个“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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